2016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 竞赛规程
发布时间:2016/3/18 9:48:08  浏览次数:

一、赛事名称

(一)分站赛

邵武站、鄂尔多斯站、宣汉站、四平站、安龙站、峨眉山站

(二)总决赛

温县站

二、竞赛地点和时间

(一)2016年5月15日-17日,在福建省邵武市举行。

(二)2016年6月2日-4日,在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举行。

(三)2016年6月26日-28日,在四川省宣汉市举行。

(四)2016年8月12日-14日,在吉林省四平市举行。

(五)2016年9月21日-23日,在贵州省安龙市举行。

(六)2016年10月28日-30日,在四川省峨眉山市举行。

(七)2016年11月4日-6日,在河南省温县举行。

四、参加单位

(一)分站赛

各省(区、市)武术中心、武术协会,各中国武术协会会员单位,各武术组织。

(二)总决赛

获得2016年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6个分站赛各项目累计积分,总积分前8名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。

三、竞赛项目

(一)分站赛项目设置 

1.个人项目

(1)规定项目:陈式太极拳、杨式太极拳、吴式太极拳、武式太极拳、孙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拳、24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剑、32式太极剑。

(2)传统项目:陈式太极拳(器械)、杨式太极拳(器械)、吴式太极拳(器械)、武式太极拳(器械)、孙式太极拳(器械)、和式太极拳(器械)、东岳太极拳(器械)及其他传统太极拳(器械)。

2.对练项目:各式太极拳(器械)对练。

3.集体项目:(1)规定项目太极拳、器械集体项目;

(2)传统项目太极拳、器械集体项目。

(二)总决赛项目设置

1.规定项目

陈式太极拳、杨式太极拳、吴式太极拳、武式太极拳、孙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拳、24式太极拳、42式太极剑、32式太极剑。

2.传统项目

陈式太极拳(器械)、杨式太极拳(器械)、吴式太极拳(器械)、孙式太极拳(器械)、武式太极拳(器械)、和式太极拳(器械)、东岳太极拳。

四、参加办法

(一)每队可报领队、教练、队医各1名,运动员人数不限。

(二)个人项目:每名运动员限报拳术1项、器械1项、可兼报对练项目和集体项目。

(三)对练项目:每队限报2项,每人限报1项。性别、年龄组别不限。

(四)集体项目: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。人数不得少于6人,少于6人时按照规则规定扣分。性别、年龄组别不限。

五、竞赛办法

(一)遵循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(2012)及有关补充规定。

(二)规定项目中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、42式太极拳和42式太极剑分别采用原国家体委武术研究院编印的《太极拳竞赛套路》、《四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》、1996年编印的《武式太极拳竞赛套路》和1991年编印的《太极剑竞赛套路》。

(三)项目时间

1.太极拳项目: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,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
2.太极器械项目: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,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
3.对练项目: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,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
4.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,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,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。  

5.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,须配音乐(自备CD光盘或MP3播放器),音乐中不得出现说唱等内容,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.1分,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.1分。比赛时,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配合音响师播放音乐。 

6.按照各项目运动员比赛顺序,每2~6名运动员一组,同场比赛,分别评分。

(四)年龄分组

儿童组:12岁以下(2005年1月1日之后出生者);

少年组:12岁至17岁(1999年1月1日至2004年12月31日);

青年组:18岁至39岁(1977年1月1日至1998年12月31日);

中年组:40岁至59岁(1957年1月1日至1977年12月31日);

老年组:60岁和60岁以上(195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)。

六、 分站赛积分办法

(一)积分方法:

1.赛事积分(各分站赛):

获一等奖:积5分;

获二等奖:积3分;

获三等奖:积2分;

未 获 奖:积1分。

2.奖励积分(各分站赛中获得单项前3名者):

获第一名:奖励积分3分;

获第二名:奖励积分2分;

获第三名:奖励积分1分;

实际参赛人数在6人以上的合并组别项目:

获第一名:奖励积分3分;

获第二名:奖励积分2分;

获第三名:奖励积分1分;

3.参赛人数不足6人(含6人)以上的项目的合并组别项目无奖励积分。

(二)积分相等的处理

1.以比赛中获单项第一名多者列前;如仍相等,则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,依次类推。

2.如获得所有名次均相等,则以所得总分高者列前。

3.如总分相等,名次并列。

(三)全国武术太极拳公开赛6站分站赛的比赛结果均记录成绩,由积分系统自动计算并在赛后公布最新积分排名。详情可登录中国武术协会网站查询(www.wushu.com.cn)。

七、录取成绩与奖励办法

(一)分站赛

1.个人项目: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30%。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,其他颁发参赛证书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
2.对练项目:按徒手与徒手、器械与器械(含徒手与器械)及各式太极拳对练项目分别录取,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。

3.集体项目:按拳术类、器械类(含拳械混编)、规定项目、传统项目及各式太极拳分别录取一等奖20%、二等奖40%、三等奖40%,颁发获奖证书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队伍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
4.各单项各组别男、女报名人数在5人(含5人)以下时,按同类项目不同年龄组别合并,男、女分别在同一组别内编组录取。

5.设"武德风尚奖",评选办法另定。

(二)总决赛

1.录取办法

各项目男、女分别录取前八名,前三名的运动员分别获得金牌、银牌和铜牌以及证书,第四名至第八名,获得证书

2. 奖励办法

第一名:奖励金牌、证书和1000元人民币奖金。

第二名:奖励银牌、证书和800元人民币奖金。

第三名:奖励铜牌、证书和500元人民币奖金。

八、报名与报到:

 (一)分站赛报名时间

1.报名网址: E-mail: chuantongwushu@sina.cn

2.报名截止时间:

(1)邵武站:2016年4月14日24时; 

(2)鄂尔多斯站:2016年4月31日24时;

(3)宣汉市站:2016年5月25日24时;

(4)四平市站:2016年7月11日24时;

(5)安龙市站:2016年8月20日24时;

(6)峨眉山站:2016年9月27日24时。

(二)总决赛报名时间

1.报名网址: E-mail: chuantongwushu@sina.cn

2.报名截止时间:温县站:2016年10月8日24时。

(三)请各参赛队于截止时间前(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)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和运动员本人1寸免冠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责任声明书、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一并邮寄至赛会组委会(地址另行通知),逾期者不予受理。

 (四) 分站赛报到时间

1.邵武站:裁判员、运动队于5月13日报到; 

2.鄂尔多斯站:裁判员、运动队于5月31日报到。

3.宣汉市站:裁判员、运动队于6月24日报到。

4.四平市站:裁判员、运动队于8月10日报到。

5.安龙县站:裁判员、运动队于9月19日报到。

6.峨眉山站:裁判员、运动队于10月26日报到。

(五)总决赛报到时间

温县站:裁判员于11月1日报到;运动队于11月2日报到。

(六)报到地点另行通知。

九、经费

(一)参赛运动员往返交通、食宿、医药等费用自理。

(二)食宿标准:详见补充通知。

十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
(一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,由中国武协选聘。

(二)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。

十一、其它

(一)运动员须自行办理赛会期间的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》,未办理者,不予参赛。需委托大会办理的请在报名表中注明。

(二)各参赛队报到后,大会医务组将对运动员的身体健康状况进行抽查,如发现问题,取消参赛资格。

(三)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武术协会。

(四)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