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全国传统武术比赛 竞赛规程
发布时间:2016/3/18 9:48:47 浏览次数:
一、竞赛时间和地点:
2016年7月18日-20日,在江西省九江县举行。
二、 参加单位: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体育局,各行业体协,各体育院校,各武术之乡和武术组织。
三、竞赛项目:
(一)个人项目
1、传统拳术
太极拳类: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、和式等其他传统太极拳。42式太极拳、陈式、杨式、吴式、武式、孙式等规定套路均归为传统项目。
南拳类:咏春拳、五祖拳、蔡李佛、虎鹤双形、地术拳、其他南拳。
其他拳术类:形意拳、八卦掌、八极拳、通臂拳、劈挂拳、翻子拳、地躺拳、象形拳、查拳、花拳、炮拳、红拳、华拳、少林拳、武当拳、峨眉拳等其他单项拳种的传统拳术。
2、传统器械
单器械:刀、剑、棍、枪、朴(大)刀、扇子、匕首、鞭杆、杖、棒、拐、铲、叉、太极剑(含42式太极剑)、太极刀、太极枪、南刀、南棍、其他器械。
双器械:双刀、双剑(含长穗双剑)、双鞭(含刀加鞭)、双钩、双匕首、双钺、其他双器械。
软器械:九节鞭、双节棍、三节棍、流星锤、绳镖、其他软器械。
(二)对练项目
徒手与徒手、徒手与器械、器械与器械对练。
(三)集体项目
四、参加办法:
(一)每单位可报1-3支参赛队;各计划单列市、行业体协、体育院校、武术之乡、武术馆校限报1支参赛队;每队可报运动员20名(男、女不限),领队、教练、队医各1名。
(二)每名运动员最多报2个单项(拳术、器械各1项)。可兼报对练和集体项目。
(三)每个参赛队限报对练1项。编组限3人以内,男、女可混合编组,不设年龄组别。
(四)每队限报集体项目1项。人数不得少于6人,少于6人时不予编排。性别、年龄组别不限。
五、竞赛办法:
(一)遵循中国武术协会审定的《传统武术套路竞赛规则》(2012版)及有关补充规定。
(二)项目时间
1、传统拳术、器械类: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2分钟(太极类项目除外)。
2、太极拳类: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4分钟。3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3、太极器械类:完成套路时间不超过3分钟。2分钟时裁判长鸣哨提示。
4、对练项目:完成套路时间不少于40秒。(太极对练不超过3分钟,2分钟时,裁判长鸣哨提示。)
5、规定项目必须按照规定套路顺序演练,不得增减和改变动作,裁判长吹哨之后的剩余套路未完成不予扣分。
6、集体项目不超过4分钟,须配乐(自备CD光盘),音乐伴奏中不能出现说唱等内容,若出现说唱裁判长总扣0.1分,未配乐者裁判长总扣0.1分。比赛中,由本队教练或领队负责播放音乐。
(三)年龄分组
儿童组:12周岁以下(2005年1月1日之后出生);
少年组: 12周岁至17周岁(1999年1月1日-2004年12月31日);
青年组: 18周岁至39周岁(1977年1月1日-1998年12月31日);
中年组: 40周岁至59周岁(1957年1月1日-1976年12月31日);
老年组: 60周岁(含60周岁)以上(1956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者)。
六、录取与奖励办法:
(一)个人项目:按各单项各年龄组别男、女分别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30%、三等奖30%。颁发获奖证书和奖牌,其他颁发参赛证书。录取比例均按照实际参赛人数,采取四舍五入的办法。
(二)对练项目:按2人和3人对练,拳术和器械分别录取,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。
(三)各单项各组别男、女报名参赛人数在5人(含5人)以下时,按同类项目组别合并,男、女分别编组录取,录取比例和办法同个人项目。
(四)集体项目:按拳术类、器械类(拳术和器械混编项目归器械类)设一等奖20%、二等奖40%、三等奖40%。颁发获奖证书。
(五)设"武德风尚奖"运动队、运动员、教练员、裁判员。主要依据文明礼仪、参赛人数、参赛项目的数量、比赛成绩以及赛风赛纪等方面进行评选,另见评选办法。
七、报名与报到:
(一)报名
1.报名网址: E-mail: chuantongwushu@sina.cn
2.报名截止时间:2016年6月17日24时。
3.请参赛队于截止时间前(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)将报名表加盖公章后和参赛运动员的个人1寸免冠照片、身份证复印件、责任声明书(附件4)、人身意外保险单及健康证明,一并邮寄至赛会组委会(地址另行通知),逾期者不予受理。
(二)报到
1.裁判员于7月15日报到;运动队于7月16日报到。
2.报到地点另行通知。
八、经费
(一)参赛运动员往返交通、食宿、医药等费用自理。
(二)食宿标准:详见补充通知。
九、仲裁委员会和裁判员
(一)仲裁委员会人员组成和职责范围按《仲裁委员会条例》执行,由中国武协选聘。
(二)裁判员的选派另行通知。
十、其它
(一)7月15日-16日将安排传统项目教练培训班,请参加的教练员于7月14日报到。
(二)竞赛规则和规程的解释权属于中国武术协会。
(三)未尽事宜,另行通知。